左傳·莊公·莊公十八年
【經(jīng)】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夏,公追戎于濟西。秋,有《或蟲》。冬十月。
【傳】十八年春,虢公、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皆賜玉五玨,馬三匹。非禮也。王命諸侯,名位不同,禮亦異數(shù),不以禮假人。
虢公、晉侯、鄭伯使原莊公逆王后于陳。陳媯歸于京師,實惠后。
夏,公追戎于濟西。不言其來,諱之也。
秋,有蜮,為災也。
初,楚武王克權,使斗緡尹之。以叛,圍而殺之。遷權于那處,使閻敖尹之。及文王即位,與巴人伐申而驚其師。巴人叛楚而伐那處,取之,遂門于楚。閻敖游涌而逸。楚子殺之,其族為亂。冬,巴人因之以伐楚。
相關翻譯
左傳 莊公莊公十八年譯文
十八年春季,虢公、晉獻公朝覲周惠王。周惠王用甜酒招待,又允許他們向自己敬酒。同時各賜給他們玉五對,馬四匹。這是不合于禮的。周天子對諸侯有所策命,封爵地位不一樣,禮儀的等級也不一樣,…詳情相關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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