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秋官司寇·司隸/庭氏

  司隸掌五隸之法,辨其物而掌其政令。帥其民而搏盜賊,役國中之辱事,為百官積任器。凡囚執(zhí)人之事,邦有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則役其煩辱之事,掌帥四翟之隸,使之皆服其邦之服,執(zhí)其邦之兵,守王宮與野舍之厲禁。 罪隸掌役百官府與凡有守者,掌使令之小事。凡封國若家,牛助為牽彷,其守王宮與其厲禁者,如蠻隸之事。 蠻隸掌役較人養(yǎng)馬。其在王宮者,執(zhí)其國之兵以守王宮。在野外,則守厲禁。

  閩隸掌役畜養(yǎng)鳥而阜蕃教擾之,掌子則取隸焉。 夷隸掌役牧人養(yǎng)牛馬,與鳥言。其守王宮者,與其守厲禁者,如蠻隸之事。

  貉隸掌役服不氏而養(yǎng)獸而教擾之,掌與獸言。其守王宮者,與其守厲禁者,如蠻隸之事。

  布憲掌憲邦之刑禁。正月之吉,執(zhí)旌節(jié)以宣布于四方。而憲邦之刑禁,以詰四方邦國,及其都鄙,達于四海。凡邦之大事合眾庶,則以刑禁號令。

  禁殺戮掌司斬殺戮者。凡傷人見血而不以告者,攘獄者,遏訟者,以告而誅之。

  禁暴氏掌禁庶民之亂暴力正者。撟誣犯禁者,作言語而不信者,以告而誅之。凡國聚眾庶,則戮其犯禁者以徇。凡奚隸聚而出入者,則司牧之,戮其犯禁者。

  野廬氏掌達國道路,至于四畿。比國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樹。若有賓客,則令守涂地之人聚柝之,有相翔者,誅之。凡道路之舟、車
  互者,敘而行之。凡有節(jié)者及有爵者至,則為之辟。禁野之橫行,徑喻者。凡國之大事,比修除道路者,掌凡道禁。邦之大師,則令埽道路。且以幾禁行作不時者、不物者。

  蠟氏掌除骴。凡國之大祭祀,令州里除不蠲,禁刑者任人及兇服者,以及郊野。大師、大賓客亦如之。若有死於道路者,則令埋而置楬焉,書其日月焉,縣其衣服、任器于有地之官,以待其人。掌凡國之骴禁。

  雍氏掌溝瀆、澮、池之禁。凡害於國稼者,春令為阱擭溝瀆之利於民者;秋令塞阱杜擭。禁山之為苑澤之沈者。

  萍氏掌國之水禁。幾酒,謹酒,禁川游者。

  司寤氏掌夜時。以星分夜,以詔夜士夜禁,御晨行者,禁宵行者、夜游者。

  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凡邦之大事,共墳燭、庭燎。中春,以木鐸修火禁于國中。軍旅,修火禁。邦若屋誅,則為明焉。 條狼氏掌執(zhí)鞭以趨辟。王出入則八人夾道,公則六人,侯伯則四人,子男則二人。凡誓,執(zhí)鞭以趨於前,且命之。誓仆、右曰殺,誓馭曰車轘,誓大夫曰敢不關,鞭五百。誓師曰三百,誓邦之大史曰殺,誓小史曰墨。

  脩閭氏掌比國中宿互柝者與其國粥,而比其追胥者而賞罰之。禁徑逾者,與以兵革趨行者,與馳聘於國中者。邦有故,則令守其閭互。唯執(zhí)節(jié)者不幾。

  冥氏掌設弧張。為阱擭以攻猛獸,以靈鼓驅之,若得其獸,則獻其皮革、齒、須備。

  庶氏掌除毒蠱,以攻說禬之嘉草攻之。凡驅蠱,則令之,比之。

  穴氏掌攻蟄獸,各以其物火之,以時獻其珍異皮革。

  翨氏掌攻猛鳥,各以其物為媒而掎之,以時獻其羽翮。 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夏日至,令刊陽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剝陰木而水之。若欲其化也,則春秋變其水火。凡攻木者,掌其政令。

  薙氏掌殺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繩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若欲其化也,則以水火變之。掌凡殺草之政令。

  硩蔟氏,掌覆夭鳥之巢。以方書十日之號,十有二辰之號,十有二月之號,十有二歲之號,二十有八星之號,縣其巢上,則去之。

  翦氏掌除蠹物,以攻禜攻之。以莽草熏之,凡庶蠱之事。

  赤犮氏掌除墻屋。以蜃炭攻之,以灰灑毒之。凡隙屋,除其貍蟲。

  蟈氏掌去蛙黽。焚牡菊,以灰灑之,則死。以其煙被之,則凡水蟲無聲。 壺涿氏掌除水蟲。以炮土之鼓驅之,以焚石投之。若欲殺其神,則以牡橭午貫象齒而沈之,則其神死,淵為陵。

  庭氏掌射國中之夭鳥。若不見其鳥獸,則以救日之弓與救月之矢夜射之。若神也,則以大陰之弓與枉矢射之。


相關翻譯

周禮 秋官司寇司隸/庭氏譯文

司隸掌管有關五隸官之法,辨別他們的衣服、器物,掌管有關他們的政令。率領五隸官屬下的隸民追捕盜賊,從事國都中低賤的事,為百官積聚所需用的器具,凡拘執(zhí)罪人的事(都用他們去干]。王國有祭…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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