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36章 非命(中)
子墨子言曰:凡出言談、由文學(xué)之為道也,則不可而不先立義法。若言而無義,譬猶立朝夕于員鈞之上也,則雖有巧工,必不能得正焉。然今天下之情偽,未可得而識也。故使言有三法。三法者何也?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其本之也?考天鬼之志,圣王之事;于其原之也?徵以先王之書;用之奈何?發(fā)而為刑。此言之三法也。
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忘。我所以知命之有與亡者,以眾人耳目之情,知有與亡。有聞之,有見之,謂之有;莫之聞,莫之見,謂之亡。然胡不嘗考之百姓之情?自古以及今,生民以來者,亦嘗見命之物、聞命之聲者乎?則未賞有也。若以百姓為愚不肖,耳目之情,不足因而為法;然則胡不嘗考之諸侯之傳言流語乎?自古以及今,生民以來者,亦嘗有聞命之聲,見命之體者乎?則未嘗有也。
然胡不嘗考之圣王之事?古之圣王,舉孝子而勸之事親,尊賢良而勸之為善,發(fā)憲布令以教誨,明賞罰以勸阻。若此,則亂者可使治,而危者可使安矣。若以為不然,昔者桀之所亂,湯治之;紂之所亂,武王治之。此世不渝而民不改,上變政而民易教,其在湯、武則治,其在桀、紂則亂。安危治亂,在上之發(fā)政也,則豈可謂有命哉!夫曰有命云者,亦不然矣。
今夫有命者言曰:我非作之后世也,自昔三代有若言以傅流矣,今故先生對之?曰:夫有命者,不志昔也三代之圣、善人與?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也?何以知之?初之列士桀大夫,慎言知行,此上有以規(guī)諫其君長,下有以教順其百姓。故上得其君長之賞,下得其百姓之譽(yù)。列士桀大夫,聲聞不廢,流傳至今,而天下皆曰其力也,必不能曰我見命焉。是故昔者三代之暴王,不繆其耳目之淫,不慎其心志之辟,外之驅(qū)騁田獵畢弋,內(nèi)沈于酒樂,而不顧其國家百姓之政,繁為無用,暴逆百姓,使下不親其上,是故國為虛厲,身在刑(人+謬的右半)之中,不肯曰我罷不肖,我為刑政不善,必曰我命故且亡。雖昔也三代之窮民,亦由此也,內(nèi)之不能善事其親戚,外不能善事其君長,惡恭儉而好簡易,貪飲食而惰從事,衣食之財不足,使身至有饑寒凍餒之憂,必不能曰我罷不肖,我從事不疾,必曰我命固且窮。雖昔也三代之偽民,亦猶此也,繁飾有命,以教眾愚樸人。
久矣!圣王之患此也,故書之竹帛,琢之金石。于先王之書《仲虺之告》曰:“我聞有夏人矯天命,布命于下,帝式是惡,用闕師?!贝苏Z夏王桀之執(zhí)有命也,湯與仲虺共非之。先王之書《太誓》之言然,曰:“紂夷之居,而不肯事上帝、棄闕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人+謬的右半)其務(wù),天不亦棄縱而不葆。”此言紂之執(zhí)有命也,武王以《太誓》非之。有于三代不國有之,曰:“女毋崇天之有命也。”命三不國亦言命之無也。于召公之《執(zhí)令》于然:“且!政哉,無天命!維予二人,而無造言,不自降天之哉得之?!痹谟谏?、夏之《詩》、《書》曰:“命者,暴王作之。”
且今天下之士君子,將欲辯是非、利害之故,當(dāng)天有命者,不可不疾非也。執(zhí)有命者,此天下之厚害也,是故子墨子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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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 36章 非命(中)譯文及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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