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周書·卷一·常訓解
天有常性,人有常順,順在可變,性在不改。不改可因,因在好惡,好惡生變,變習生常,常則生丑,丑命生德。明王于是生,政以正之。民生而有習有常,以習為常,以常為慎。民若生于中,習常為常。夫習民乃常,為自血氣始。明王自血氣耳目之習,以明之丑。丑明乃樂義,樂義乃至上,上賢而不窮。
哀樂不淫,民知其至,而至于子孫,民乃有古。古者因民以順民。夫民群居而無選,為政以始之,始之以古,終之以古。行古志,今政之至也。政維今,法維古。頑貪以疑,疑意以兩,平兩以參,參伍以權,權數(shù)以多,多寧以允,允德以慎,慎微以始而敬。終乃不困。
困在墳,誘在王,民乃茍,茍乃不明,哀樂不時,四征不顯,六極不服,把八政不順,九德有奸,九奸不遷,萬物不至。夫禮非克不承,非樂不竟,民是復生□,好惡有四征,喜樂憂哀,動之以則,發(fā)之以文,成之以民,行之以化。
命、丑、福、賞、禍、罰,六極不嬴,八政和平。八政:夫妻、父子、兄弟、君臣。八政不怩,九德純恪。九德:忠、信、敬、剛、柔、和、固、貞、順。順言曰政,順政曰遂,遂偽曰奸,奸物在目,奸聲在耳,耳目有疑。疑言有樞,樞動有和,和意無等。萬民無法,□□在赦,□復在古,古者,明王奉法以明幽,幽王奉幽以廢法,則一人也,而績功不同,明王是以敬微而順分。
相關翻譯
逸周書 卷一常訓解譯文
上天有固定不變的規(guī)律,人有順應自然而養(yǎng)成的行為。人的行為在于可以變化,自然規(guī)律則不可改易。不可改易就只能因循沿襲,而因循與否在于人的好惡。好惡可以產(chǎn)生變化,改變原有習慣,產(chǎn)生新的恒…詳情相關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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