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桑輯要·播種·蕎麥

  《齊民要術》:凡蕎麥,五月耕;經二十五日,草爛,得轉;并種,耕三遍。立秋前后,皆十日內種之。假如耕地三遍,即三重著子。下兩重子黑,上一重子白,皆是白汁,滿似如濃,即須收刈之。但對梢苔鋪之,其白者,日漸盡變?yōu)楹?。如此,乃為得所。若待上頭總黑半,已下黑子盡落矣。


相關翻譯

農桑輯要 播種蕎麥譯文及注釋

《齊民要術》:蕎麥地,五月耕一遍;經過二十五天,等草腐爛后,再耕一遍;播種時耕一遍,共耕三遍。一律要在立秋前后的十天以內,進行播種。假如播種前是耕了三遍地,蕎麥長成后,便會結三…詳情

相關賞析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由網友上傳(或整理自網絡),原作者已無法考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古詩文網免費發(fā)布僅供學習參考,其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轉載請注明:原文鏈接 | http://x4s22.cn/bookview/6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