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nóng)桑輯要·竹木·柳

  《齊民要術(shù)》:種柳:正月、二月中,取弱柳枝大如臂,長一尺半,燒下頭二三寸,埋之令沒。常足水以澆之。必?cái)?shù)條俱生,留一根茂者,余悉掐去。別豎一柱以為依主,以繩攔之。若不攔,必為風(fēng)所摧,不能自立。一年中,即高一丈余。其旁生枝葉即掐去,令直聳上。高下任人,取足,便掐去正心,即四散下垂,婀娜可愛。若不掐心,則枝不四散,或邪或曲,生亦不佳也。六七月中,取春生少枝種,則長倍疾。少枝葉青氣壯,故長疾也。

  楊柳:下田停水之處,不得五谷者,可以種柳。八月、九月中水盡,燥濕得所時(shí),急耕,則鋦楱之。至明年四月,又耕熟,勿令有塊,即作墑壟。一畝三壟,一壟之中,逆順各一到,墑中寬狹,正似蔥壟。從五月初,盡七月末,每天雨時(shí),即觸雨折取春生少枝,長一尺已上者,插著壟中。二尺一根,數(shù)日即生。少枝長疾,三歲成椽。比如余木,雖微脆,亦足堪事。歲種三十畝,三年種九十畝;歲賣三十畝,終歲無窮。

  憑柳:可以為楣、車輞、雜材及枕。

  種箕柳法:山澗、河旁及下田不得五谷之處,水盡干時(shí),熟耕數(shù)遍。至春凍釋,于山陂、河坎之旁,刈取箕柳,三寸栽之。漫散,即勞;勞訖,引水停之。至秋,任為簸箕。山柳赤而脆,河柳白而肕。

  《陶朱公術(shù)》曰:種柳千樹,則足柴。十年以后,髡一樹得一載;歲髡二百樹,五年一周。

  《四時(shí)類要》引:種柳:取青嫩枝如臂,長六七尺,燒下頭三二寸,埋二尺以上。

  《博聞錄》:楊柳根下,先種大蒜一枚,不生蟲。


相關(guān)翻譯

農(nóng)桑輯要 竹木柳譯文及注釋

《齊民要術(shù)》:種柳:正月到二月間,截取臂膀粗細(xì)的弱柳枝條,長一尺半,把下頭二三寸長的一段用火燒過,全部埋入土中。經(jīng)常把水澆足,必然會(huì)有好幾個(gè)枝條同時(shí)生長出來,將其中健壯的一根留…詳情

相關(guān)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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