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志·卷十三
歷二
○麟德甲子元歷
上元甲子,距今大唐麟德元年甲子,歲積二十六萬九千八百八十算。推法:一 千三百四十。期實:四十八萬九千四百二十八。旬周:六十。
○推氣序術(shù)
置入甲子元積,算距今所求年,以期乘之,為期總。滿法得一為積日,不滿為 小馀。旬去積日,不盡為大馀。命大馀起甲子算外,即所求年天正中氣冬至恆日及 大小馀。天正建子,律氣所由,故陰陽發(fā)斂,皆從其時為自。
○求恆次氣術(shù)
因冬至大小馀,加大馀十五、小馀二百九十二、小分六之五。小分滿,從小馀。 小馀滿總法之,從大馀一。大馀滿旬周之。以次轉(zhuǎn)加,而命各得其所求。他皆放此。 凡氣馀朔大馀為日,小馀為辰也。
○求土王
置清明、小暑、寒露、小寒、大寒小馀,各加大馀十二、小馀二百四十四、小 分八。互乘氣小分通之,加八。若滿三十,去,從小馀一。凡分馀相并不同者,互 乘而并之。母相乘為法。其并滿法一為全,此即齊同之術(shù)。小馀滿總法,從命如前, 即各其氣從土王日。
沒日法:一千七百五十七。
沒分:十二萬二千三百五十七。
求沒日術(shù)
以九十乘有沒氣小馀,十五乘小分,從之,以減沒分,馀,法得一,為日。不 盡,馀,以日數(shù)加其氣大馀。去命如前,即其氣內(nèi)沒日也。小氣馀一千四十已上, 其氣有沒者,勿推也。沒馀皆盡者為減。求次沒:因前沒加日六十九,馀一千一百 四,馀滿從沒日一,因而命之,以氣別日。
盈朔實:三萬九千九百三十三。
朒朔實:三萬九千二百二十。
恆朔實:三萬九千五百七十一。
推朔端
列期總,以恆朔實除之為積月,不滿為閏馀。滿總法為閏日,不滿為閏辰。以 閏日減冬至大馀,辰減小馀,即所求年天正月恆朔大小馀。命大馀以甲子算外,即 其日也。天正者,日南至之月也。恆朔者,不朒不盈之常數(shù)也。凡減者,小馀不足 減,退大馀一,如總法而減之。大馀不足減者,加旬周,乃減之。其須減分奇者, 退分馀一,如其法而減,以其在宿度游實不足減者,加在宿過周連馀及奇,乃減之。 以天正恆朔小馀加閏馀,以減期總,馀為總實。
求恆弦望術(shù)
因天正恆朔大小馀,加大馀十,小馀五百一十二太,凡四分一為少,二為半, 三為太。滿法者,去命如前,即天正上弦恆日及大小馀。以次轉(zhuǎn)加,得望下弦及來 月朔。以次轉(zhuǎn)加,去命如前,合得所求。他皆放此。因朔徑求望,加大馀十四,小 馀一百二十五分半。因朔徑求下弦,加大馀二十二,小馀一百九十八少。因朔徑次 朔,加大馀二十九,小馀七百十一。半總:六百七十。辰率:三百三十五。
檢律候氣日術(shù)
求恆氣初日影泛差術(shù)
見所求氣陟降率,并后氣率,半之,十五而一,為泛末率。又二率相減,馀, 十五而一,為總差。前少,以總差減泛末率;前多,以總差加泛末率。加減泛末率 訖,即為泛初率。其后氣無同率,因前末率即為泛初率。以總差減初率,馀為泛末 率。
求恆氣初日影定差術(shù)
十五除總差,為別差為限。前少者,以限差加泛初末率;前多者,以限差減泛 初末率。加減泛初末率訖,即為定初末率,即恆氣初日影定差。
求次日影差術(shù)
以別定差,前少者加初日影定差,前多者減初日影定差。加減初日影定差訖, 即為次日影定差。以次積累歲,即各得所求。每氣皆十五日為限。其有皆以十六除 取泛末率及總差別差。
求恆氣日中影定數(shù)術(shù)
置其恆氣小馀,以半總減之,馀為中后分。不足減者反減半總,馀為中前分。 置前后分,影定差乘之,總法而一,為變差。冬至后,午前以變差減氣影,午后以 變差加氣影。夏至后,午前以變差加氣影,午后以變差減氣影。冬至一日,有減無 加。夏至一日,有加無減。加減訖,各其恆氣日中定影。
求次日中影術(shù)
迭以定差陟減降加恆氣日中定影,各得次日中影。后漢及魏宋歷,冬至日中影 一丈二尺,夏至一尺五寸,于今并短。各須隨時影校其陟降,及氣日中影應(yīng)二至率。 他皆仿此。前求每日中影術(shù),古歷并無,臣等創(chuàng)立斯法也。
求律呂應(yīng)日及加時術(shù)
十二律各以其月恆中氣日加時,應(yīng)列其氣小馀,六乘之,辰率而一,為半總之 數(shù),不盡,為辰馀。命時起子算半,為加時所在辰。六乘辰馀,如法得一為初,二 為少弱,三為少,四為少強,五為半弱。若在辰半后者,得一為半強,二為太弱, 三為太,四為太強,五為辰末。
求七十二候術(shù)
恆氣日,即初候日也。加其大馀五,小馀九十七,小分十一。三乘氣小分加十 一,滿十八從小馀一。滿法,去命如前,即次候日。以次轉(zhuǎn)加,得末候日。
求次氣日檢盈虛術(shù)
進綱一十六 退紀(jì)一十七
泛差一十一 總辰一十二六十并平闕
秋分后春分前日行速,春分后秋分前日行遲。速為進綱,遲為退紀(jì)。若取其數(shù), 綱為名;用其時,春分為至。進日分前,退日分后。凡用綱紀(jì),皆準(zhǔn)此例。
見所在氣躔差率,并后氣率,半之,總辰乘之,綱紀(jì)而一,得氣末率。各以泛 差通其綱紀(jì),以同差辰也。又二率相減,馀以總辰乘而紀(jì)除之,為總差。辰之綱紀(jì) 除之,為別差率。前少者,以總差減末率;前多者,以總差加末率。加減訖,皆為 其氣初日損益率。前多者,以別差率減;前少者,以別差率加。加減氣初日損益率 訖,即次日損益率。亦名每日躔差率。以次加減,得每日所求。各累所損益,隨歷 定氣損益消息總,各為其日消息數(shù)。其后氣無同率,及有數(shù)同者,皆因前少,以前 末率為初率,加總差為末率,別差漸加初率,為每日率。前多者,總差減初率為末 率,別差漸減為日率。其有氣初末計會及綱紀(jì)所校多少不葉者,隨其增損調(diào)而御之, 使際會相準(zhǔn)。
求氣盈朒所入日辰術(shù)
冬夏二至,即以恆氣為定。自外,各以氣下消息數(shù),息減消加其恆氣小馀,滿 若不足,進退其日。即其氣朒日辰。亦因別其日,命以甲子,得所求。加之為盈氣, 減之為朒氣,定其盈朒所在,故日定。凡推日月度及推發(fā)斂,皆依定氣推之。若注 歷,依恆氣日。
求定氣恆朔弦望夜半后辰數(shù)術(shù)
各置其小馀,三乘,如辰率而一,為夜半后辰數(shù)。
求每日盈朒積術(shù)
各置其氣先后率與盈朒積,乃以先率后率加躔差率,盈朒積加消息總,亦如求 消息法,即得每日所入盈朒及先后之?dāng)?shù)。
求朔弦望恆日恆所入盈縮數(shù)術(shù)
各以總辰乘其所入定氣日,算朒朔弦望夜半后辰數(shù),乃以所入定氣夜半后辰數(shù) 減之,馀為辰總。其恆朔弦望與定氣同日而辰多者,其朔弦望即在前氣氣末,而辰 總時有多于進綱紀(jì)通數(shù)者,疑入后氣之初也。以乘其氣前多之末率、前少之初率, 總辰而一,為總率。凡須相乘有分馀者,母必通全子乘訖報母,異者齊同也。其前 多者,辰總減紀(jì)乘總差,綱紀(jì)而一,為差。并于總率差,辰總乘之,倍總辰除之, 以加總率。前少者,辰總再乘別差,總辰自辰乘,倍而除之,以加總率,皆為總數(shù)。 乃以先加后減其氣盈朒為定積,凡分馀不成全而更不復(fù)須者,過半更不后夜無氣也。 以盈朒定積,盈加?xùn)H減其日小馀,滿若不足,進退之,各其入盈朒日及小馀。若非 朔望有交從者速粗舉者,以所入定氣日算乘先后率,加十五而一,先加減盈朒為定 積。入氣日十五算者,加十六而一。
歷變周:四十四萬三千七十七。
變奇率:十二。
歷變?nèi)眨憾撸蛔冣?,七百四十三;變奇,一?
月程法:六十三。
推歷變術(shù)
以歷變周去總實,馀,以變奇率乘之,滿變周又去之。不滿者,變奇率約之, 為變分。不盡,為變奇。分滿總法為日,不滿為馀。命日算外,即所求年天正恆朔 夜半入變?nèi)占扳?,以天正恆朔小馀加之,即經(jīng)辰所入。
求朔弦望經(jīng)辰所入
因天正經(jīng)辰所入日馀奇,加日七、馀五百一十二、奇九。奇滿率成馀。馀,如 總法為日,得上弦經(jīng)辰所入。以次轉(zhuǎn)加,得望、下弦及來月朔。所入滿變?nèi)占扳牌妫?則去之。凡相連去者,皆仿于此。徑求望者,加朔所入日十四、馀一千二十五、奇 六。徑求次朔,加一日、馀一千三百七、奇十一。
求朔望弦盈朒減辰所入術(shù)
各以其日所入盈朒定積,盈加?xùn)H減其恆經(jīng)辰所入,馀即各所求。
求朔弦望盈朒日辰入變遲速定數(shù)術(shù)
各列其所入日增減率,并后率而半之,為通率。又二率相減,馀為率差。增者, 以入馀減總法,馀乘率差,總法而一,并率差而半之。減者,半入馀乘率差,亦總 法而一,并以加于通率,入馀乘之,總法而一,所得為經(jīng)辰變轉(zhuǎn)半經(jīng)辰變。速減遲 加盈朒經(jīng)辰所入馀,為轉(zhuǎn)馀。應(yīng)增者,減法。應(yīng)減者,因馀。皆以乘率差,總法而 一,加于通率。變率乘之,總法而一,以速減遲加變率為定率。乃以定率增減遲速 積為定。此法微密至當(dāng),以示算理通途。若非朔望有交及欲考校速要者,但以入馀 乘增減率,總法而一,增減速為要耳。其后無同率者,亦因前率,應(yīng)增者以通率為 初數(shù),半率差而減之;應(yīng)減入馀進退日者分為二日,隨馀初末,如法求之。所得并 以加減變率為定。
其入前件日馀,如初數(shù)已下者為初,已上者以初數(shù)減總法,馀為末之?dāng)?shù)。增減 相反,約以九分為限。初雖少弱,而末微強,馀差不多,理況兼舉,皆今有雜差, 各隨其數(shù)。若恆算所求,七日與二十一日得初率,而末之所減,隱而不顯。且數(shù)與 平行正算,亦初末有數(shù),而恆算所無。其十四日、二十八日既初末數(shù)存,而虛差亦 減其數(shù),數(shù)當(dāng)去恆法不見。
求朔弦望盈朒所入日名及小馀術(shù)
各以其所入變歷速定數(shù)速減遲加其盈朒小馀。滿若不足,進退其日。命以甲子 算外,各其盈朒日反馀。加其恆日,馀者為盈;減其恆日,馀者為朒。其日不動者, 依恆朔日而定其小馀,推擬日月行度。其定小馀二十四已下,一千三百一十六已上 者,其入氣盈朒、入歷遲速,皆須覆依本術(shù)推算,不得從粗舉速要之限。乃前朔后 朔,迭相推校。盈朒之課,據(jù)實為準(zhǔn)。損不侵朒,益不過盈。
求定朔月大小術(shù)
凡朔盈朒日名,即為定朔日名。其定朔日名,十干與來月同者大,不同者小。 其月無中氣者為閏月。其正月朔有定加時正月者,消息前后各一兩月,以定月之大 小。合虧在晦二者,弦望亦隨事消息。凡置月朔,盈朒之極,不過頻三。其或過者, 觀定小馀近夜半者量之。
檢宿度術(shù)
前件周天二十八宿,相距三百六十五度,前漢唐都以渾儀赤道所量。其數(shù)常定, 纮帶天中,儀圖所準(zhǔn)。日月往來,隨交損益。所入宿度,進退不同。
黃道宿度左中郎將賈達檢日月所去赤道不同,更鑄黃道渾儀所檢者。
臣等今所修撰討論,更造木渾圖交絡(luò)調(diào)賦黃赤二道三百六十五度有奇,校量大 率,與此符會。今歷以步日行月及五星出入循此。其月行交絡(luò)黃道,進退亦宜有別。 每交輒差,不可詳盡。今亦依黃道推步。
推日躔術(shù)
置冬至初日躔差率,加總法,乘冬至小馀,如總法而一,以減天宿度分。其馀 命起黃道斗十二度,宿次去之,經(jīng)斗去宿分度,不滿宿算外,即所求年冬至夜半所 在宿度算及分。
求每定氣初日夜半日所在定度術(shù)
各以其定氣初日躔差率,乘氣定馀,總法而一,進加退減馀為分,以減定氣日 度及分,命以宿次如前,即其夜半度及春秋二分定氣初日為進退之始,當(dāng)平行一度。 自馀依進加退減度之。
求次日夜半日所在定度術(shù)
各因定氣夜半所在為本,加度一。又以其日躔差率,進加退減度分。滿若不足, 并依前例。去命如上,即得所求。其定朔弦望夜半日度,各隨定氣,以其日月名亦 直而分別之。勘右依恆有馀,從定恆行度,不用躔差。
求朔弦望定日夜辰所加日度術(shù)
各以其定小馀為平分。又定小馀乘其日所躔差率,總法而一,乃進加退減其平 分,以加其夜半日度,即各定辰所加。其與五星加減者,半其分,消息月朔者,應(yīng) 推月度所須,皆依本朔大小。若注歷,依甲子乙丑各擬入。
推月離術(shù)
求朔望定日辰月所在度術(shù)
各置朔弦望定辰所加日度及分。
凡朔定辰所加為合朔,日月同度。上弦加度九十一、分四百一十七。
望加度一百八十三、分八百三十四。
下弦加度二百七十三、分一千二百五十一。訖,各半而十退之,為程度分。
求次月定朔夜半入變歷術(shù)
置天正恆朔夜半所入變?nèi)占扳?。定朔有進退一日者,進退一日,為定朔夜半所 入。
月大加二日,月小加一日。馀皆五百九十六、奇十六。
求次日夜半所入變歷術(shù)
因定朔夜半所入日算,加日一,滿皆如前。其弦皆依前定日所在求之。
求變?nèi)斩x程術(shù)
各以其日夜半入變馀,乘離差,總法而一,為見差。以進加退減其日離程,為 月每日所離定程。
求朔弦望之定日夜半月所在度術(shù)
各以其日定小馀,乘所入變?nèi)针x定程,總法而一,為夜半后分。滿程法為度, 馀為度分。以減其日加辰所在度及分,命以黃道宿度,即其所求。次日夜半,各以 離定程加朔弦望夜半所在分,滿程法從度,去命以黃道宿度算外,則次日夜半月度。 求晨昏度,以其日離定程乘其日夜刻,二百而一,為昏分,滿程法為度。望前以昏, 后以晨,加夜半度,得所求。其弦望以五乘定小馀,程法一,為刻,即各其辰所入 刻數(shù)。皆減其晨前刻,不盡為晨后刻。不滿晨前刻者,從前日注歷,伺候推。
總刻:一百。辰刻:分十一。刻分法:七十二。
求定氣日晝夜漏刻及日出沒術(shù)
倍其氣晨前刻及分,滿法從刻,為日不見漏。以減百刻,馀為日見漏。五刻晝 漏刻。以晝漏刻減百刻,馀夜漏刻。以四刻十二分加晨前漏刻,命起子初刻算外, 即日出辰刻。以日見漏加日出刻辰,以次如前,即日沒所在辰刻。以二十五除從夜 漏,得每更一籌之?dāng)?shù)。以二刻三十六分加日沒辰刻,即甲辰刻,又以更籌數(shù)加之, 得甲夜一籌數(shù)。以次累加,滿辰去命之,即五更夜籌所以當(dāng)辰刻及也,以配二十一 箭漏之法也。
求每日并屈申數(shù)術(shù)
每氣準(zhǔn)為一十五日,各置其氣屈申率。每以發(fā)斂差損益之,差滿十從分,分滿 十從率一,即各每日屈申率。各累計屈申率為刻分,乃以一百八十乘刻分,泛差十 一乘綱紀(jì)而除之,得為刻差,滿法為刻。隨氣所在,以申減屈加不見漏而半之,為 晨前定刻。每求次日,各如前法。時加其如始,隨加辰日晚,以率課之。
求黃道去極每日差術(shù)
置刻差,三十而一為度。不滿三約為分。申減屈加其氣初黃道度,即每日所求。
求昏旦去中星度術(shù)
每日求其晝漏刻數(shù),以乘期實,二百乘總法而除之,得昏去中星度。以減周天 度,馀為晨去中星度。以昏旦去中星度,加其辰日所在,即各其日中宿度。其梗概 粗舉者,加其夜半日度,各其日中星宿度。
因求次日者,各置其四刻差,七十二乘之,二百八十八而一度。冬至后加,夏 至后減。隨日加,各得每日去中度。晨昏所距日在黃道中星準(zhǔn)度,以赤道計之。其 赤道同太初星距。
推游交術(shù)
終率:一千九十三萬九千三百一十三。奇率:三百。
約終:三萬六千四百六十四 奇一百一十三。
交中:一萬八千二百三十二 奇五十六半。
交中日:二十七 馀二百八十四 奇一百一十三。
中日:十三 馀八百一十二 奇五十六半。
虧朔:三千一百六 奇一百八十七。
實望:一萬九千七百八十五 奇一百五十。
后準(zhǔn):一百五十二 奇九百三半。
前準(zhǔn):一萬六千六百七十八 奇二百六十三。
求月行入交表里術(shù)
置總實,以終率去之。不足去者,奇率乘之。滿終率,又去之。不滿者,奇率 約之,為天正恆朔夜半入交分。不盡,為奇。以總法約入交分,為日。不盡,為馀。 命日算外,即天正恆朔夜半入交日算及馀、奇。天正定朔有進退日者,依所進退一 日,為朔所入。日不滿中日及馀、奇者,為月在外;滿,去之,馀皆一為月在內(nèi)。 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馀皆一千五十五、奇一百八十七。求次日,加一日,滿 中日者,皆去之,馀為入次。一表一里,迭互入之。
求月入交去日道遠近術(shù)
置所入日差,并后差半之,為通率。進,以入日馀減總法,以乘差,總法而一, 并差以半之。退者,半入馀,以乘差,總法而一。皆加通率,為交定率。乃以入馀 乘定總法。乃進退差積,滿十為度,不滿為分,即各其日月去日道度數(shù)。每求日道 宿度去極數(shù),其入七日,馀一千七十六、奇二十八少已下者,進,已上,盡全;馀 二百六十三、奇二百七十一大者,退入十四日,如交馀奇已下者,退;其入已上, 盡全;馀五百二十七、奇二百四十二半者,進。而終其要為五分。初則七日四分, 十四日三分;末則七日后一分,十四日后二分。雖初強末弱,差率有檢,月道一度 半強已下者,為沾黃道。當(dāng)朔望,則有虧。遇五星在黃道者,則相侵掩。
求所在宿術(shù)
求夜半入交日十三算者及馀,以減中日及馀,不盡者,以乘其日離定程,總法 而一,為離分,滿程為度,以加其日夜半月所在宿度算及分,求次交準(zhǔn)此,各得其 定交所在度。置前后定交所宿度算及分,半之,即各表里極所在宿度及分。
求恆朔望泛交分野
因天正恆朔夜半入交分,以天正恆朔泛交分求望泛交,以實望加之。又加,得 次月恆朔泛交分。滿約終及奇,去之。次求次朔,以虧望加之。
求朔望入常交分術(shù)
以入氣盈朒定積,盈加?xùn)H減其恆泛交分,滿若不足,進退約終。即其常分交。
求朔望定交分術(shù)
以六十乘定遲速,以七百七十七降除之,所得為限數(shù)。速減遲加如常。其數(shù)朔 入交月在日道里者,以所入限數(shù)減定遲速,馀以速減遲加其定交分。而出日道表者, 為變交分。加減不出日道表,即依定交分求蝕分。其變交分出日道表三時半內(nèi)者, 檢其前后月望入交分?jǐn)?shù)多少,依月虧初復(fù)末定蝕術(shù),注消息,以定蝕不。
求入蝕限術(shù)
其入交定分,如交中已下者,為月在外道;交中已上者,以交中減之,馀為月 在內(nèi)。其分如后準(zhǔn)已下、前準(zhǔn)已上者,為入蝕限。望則月蝕,朔入限,月在里者, 日蝕。入限如后準(zhǔn)已下者,為交后分;前準(zhǔn)已上者,反減交中,馀為交前分。以一 百一十二約之,為交時。
求月蝕所在辰術(shù)
置望日不見刻,六十七乘之,十而一,所得,若蝕望定小馀與之等已下,又以 此得減總法馀與之等已為蝕正見數(shù)定小馀。如求律氣應(yīng)加時法,得加時所在辰月在 沖辰蝕,若非正見者,于日出后日沒前十二刻半內(nèi),求其初末以候之。又以半總減 蝕定小馀,不足減者半總加減訖,以六乘之,如辰率而一,命起子半算外,即月蝕 所在辰。
求日蝕所在辰術(shù)
置有蝕朔定小余副之,以辰率除之,所得以艮、坤、巽、乾為次,命退算外。 不滿法者,半法減之。無可減者,為初;所減之馀,為末。初則減法,各為差率。 月在內(nèi)道者,乃以十加去交時數(shù)而三除之,以乘差率,十四而一,為差。其朔在二 分前后一氣內(nèi),即以差為定。近冬至以去寒露雨水、近夏至以去清明白露氣數(shù)倍之, 又三除去交時數(shù)增之。近冬至,艮巽以加,坤乾以減;近夏至,艮巽以減、坤乾以 加其差,為定差。艮坤加副,巽乾減副。月在外道者,三除去交時數(shù),以乘差率, 十四而一,為之差。艮坤以減副,巽乾以加副,各加減副訖,為定副小馀。如求律 氣應(yīng)加時術(shù),即日蝕所在辰及少太。其求入辰刻,以半辰刻乘朔,辰率而一,得刻 及分。若蝕近朝夕者,以朔所入氣日出沒刻校蝕所在,知蝕見不之多少,所在辰為 正見日月蝕既,在起復(fù)初末,亦或變常退于見前后十二刻半候之。
求月起復(fù)依蝕分后術(shù)
求月在日道表朔不應(yīng)蝕準(zhǔn)。朔在夏至初日,準(zhǔn)去交前后二百四十八分為初準(zhǔn); 已下,加時在午正前后七刻內(nèi)者,食。朔去夏至前后,每一日損初準(zhǔn)二分,畢于前 后九十四日,各為每日變準(zhǔn)。其朔去交如變準(zhǔn)已下,加時如前者,蝕。
又以末準(zhǔn)六十減初準(zhǔn)及變準(zhǔn),馀以十八約之,為刻準(zhǔn)。以并午正前后七刻數(shù)為 時準(zhǔn)。加時準(zhǔn)內(nèi)去交分,如末準(zhǔn)已下,并蝕。又置末準(zhǔn),每一刻加十八,為差準(zhǔn)。 每加時刻,去午前后如差準(zhǔn)刻已下,去交分如差已下者,并蝕。自秋分至春分,去 交如末準(zhǔn)已下,加時南方三辰者,亦蝕。凡定交分在辰前后半時外者,雖入蝕準(zhǔn)前 為蝕。求月在日道里朔應(yīng)蝕而不蝕準(zhǔn)。朔在夏至日,去交一千三百七十三,為初準(zhǔn); 已上,加時在午正前后十八刻內(nèi)者,或不蝕。朔去夏至前后,每一日益初準(zhǔn)一分半, 畢于前后九十四日,各為每日變準(zhǔn)。以初減變,馀十而一,為刻準(zhǔn)。以刻減午正前 后十八刻,馀,十而一為時準(zhǔn)。其去交在變準(zhǔn)已上,加時在準(zhǔn)內(nèi)者,或不蝕。
求月蝕分術(shù)
置去交前后定分,冬交前后,皆去二百二十四。春交后去一百,交前去二百。 夏不問前后,去五十。秋交后去二百,交前去一百。不足去者,蝕既。有馀者,以 減后準(zhǔn),一百四而一。馀半已下,為半弱;半已上,為半強。命以十五為限,得月 蝕之大分。
求月蝕所起術(shù)
月在內(nèi)道:蝕東方三辰,虧自月下斜南上,月從西而漸北,自東而漸南。蝕南 方三辰,虧起左下,甚于正南,復(fù)于右下。蝕西方三辰。虧自南而漸東,月從北而 漸西,起于月上,斜南而下。月在外道:蝕東方三辰,虧起自月下,斜北而上,虧 起東而漸北,月從西漸南。蝕南方三辰,虧起左上,甚于正北,復(fù)于右上。蝕西方 三辰。虧自北而漸東,月從南而漸西,起于月上,斜北而上。凡蝕十二分已上,皆 隨黃道所在起復(fù),于正傍逆順上下每過其分。又道有升降,每各不同,各隨時取正。
求日蝕分術(shù)
月在內(nèi)道者,朔入冬至,畢朒雨水,及盈秋分,畢大雪,皆以五百五十八為蝕 差。自入朒春分已后,日損六分,畢于白露。置蝕去交前后定分,皆以蝕差減之。 但去交分不足減者,皆反以減蝕差為不蝕馀。自入朒小滿,畢盈小暑,加時在午正 前后七刻外者,皆去不蝕馀一時;三刻內(nèi),加不蝕馀一時。朒大寒畢朒立春,交前 五時外,大暑畢盈立冬,交后五時外,皆去不蝕馀一時,五時內(nèi)加一時。諸加時蝕 差應(yīng)減者,交后減之,交前加之。應(yīng)加者,交后加之,交前減之。但不足減去者, 蝕既。加減入不蝕限者,或不蝕。其月在外道者,冬至初日無蝕差。自后日益六分, 累計以為蝕差,畢于朒雨水。自入朒春分,畢于盈白露,皆以五百二十二為蝕差。 自入盈秋分已后,日損六分,畢于大雪。所損之馀,為蝕差。以蝕差加去交定分, 為蝕分。以減后準(zhǔn),馀為不蝕分。各置其朔蝕差,十五約之,以減一百四,馀為定 法。不蝕分馀,各如定法得一分。馀半法已上,為半強;已下,為半弱。減十五, 馀為蝕之大分。
求日蝕所起術(shù)
日在內(nèi)道: 日蝕東方三辰,虧自日上近北而斜下,月漸西北,日漸東南。日 蝕南方三辰,虧起右下,甚正北,復(fù)左下。月在南而漸東,日在北而漸西。日蝕西 方三辰。月漸東北,日漸西南,虧自日下近西而斜上。日在外道:日蝕東方三辰, 虧自日上近南而斜下,月漸東南,日漸西北。日蝕南方三辰,虧起右下,甚正北, 復(fù)左下。月在南而漸東,日在北而漸西。日蝕西方三辰。月漸西南,日漸東北,虧 自日下近南而斜上。凡蝕十二分已上,起于正旁。各據(jù)黃道升降,以準(zhǔn)其體。隨其 所處,每各不同。蝕有初末,動涉其時,隨便益損,以定虧復(fù)所在之方也。
求日月蝕虧初及復(fù)末時刻術(shù)
置朔望所蝕大分?jǐn)?shù)為率。四分已上,因增二。五分已上,因增三。九分已上, 因增四。十三分已上,因增五。各為泛用刻率,副之。以乘所入率,副之。以乘所 入變增減率,總法而一,應(yīng)速增損、減加,應(yīng)遲依其增減副,訖,為蝕定用刻數(shù)。 乃四乘之,十而一,以減蝕甚辰刻,為虧初。又六乘之,十而一,加蝕甚辰刻,為 復(fù)末。依其定加時所在辰刻加減命之,各其辰、其月蝕甚初末更籌。因其日月所入 辰刻及分,依前定氣所遇夜刻更籌術(shù),求其初末及甚時更籌。
迦葉孝威等天竺法,先依日月行遲疾度,以推入交遠近日月蝕分加時,日月蝕 亦為十五分。去交十五度、十四度、十三度,影虧不蝕法,自此已下,乃依驗蝕。 十二度十五分,蝕二分少強,以漸差降,自五度半已上,蝕既,十四分強。若五度 無馀分已下,皆蝕盡。又用前蝕多少,以定后蝕分馀。若既,其后蝕度及分,即加 七度以為蝕度。若望月蝕既,來月朔日雖入而不注蝕。若蝕半已下,五分取一分; 若半已上,三分取一分,以加來月朔蝕度及分。若今歲日馀度及分,然后可驗蝕度 分?jǐn)?shù)多少。又云:六月依節(jié)一蝕。是月十五日是月蝕節(jié),黑月盡是月蝕節(jié),亦以吉 兇之象,警告王者奉順正法,蒼生福盛,雖時應(yīng)蝕,由福故也,其蝕即退。更經(jīng)六 月,欲蝕之前,皆有先兆。月欲有蝕,先月形搖振,狀若驚懼,月兔及側(cè)月色黃如 有憂狀。自常暈,月初生時,光不顯盛,或極細微。日欲有蝕,先日形搖振,極如 驚懼狀?;蚬馍⒚粒缓帐?,或黎慘。日月蝕先同候,光隕墜,或旦暮際有赤色 起,如火燒,金銀珠玉諸寶失光?;蛴嘘I盡如云入日,或有黑盡入月,鳥聲細隱, 烏不顯亮,云交擾擾,光景渾亂,忽極令諸乳卒竭,月濕如汗?fàn)?,日形段裂無光, 犬嗥貓叫,虹見有聲,三辰失闕,月時有缺,水赤色有膩。十四日、十五日,辟鳥 圓集者,亦是蝕之先候。此等與中國法數(shù)稍殊,自外梗概相似也。
步五星術(shù)
見伏五十二日,晨見伏六十三日,馀、奇同終分奇。
求五星平見術(shù)
各以伏分減總實,馀以其星總率去之。不足去者,反減其馀總率。馀以總法約 之,為日,不盡為馀奇,即所求年天正恆朔夜半后星晨夕平見日算及馀奇。天正定 朔進退日者,進減退加一日為定朔夜半后星平見日及馀奇。其金水二星,先得夕平 見,其滿見伏日及馀者去之,馀為晨平見日及馀奇。命見日天正歷月大小,以次去 之,不滿月者為入其月,命日算外,即晨夕平見所在月日及馀奇。
求后平見在月日術(shù)
各以其星終日算及馀奇,如前平見所在月日算及馀奇。奇滿奇率,從馀。馀滿 總法,為日。去命如前,即后平見所在月日及馀奇,其金水二星,加夕得晨,加晨 得夕。各半見馀,以同半總。
求五星常見術(shù)
各依其星平見所入恆氣,計日損益。分滿半總為日,不滿為分,以損益所加減。 訖,馀以加減訖平見日及分,即其常見日及分。星日初見去日度,平見入氣歷。加 減日。損益率。
歲星初見,去日十四度。見入冬至,畢小寒,均減六日。自入大寒已后,日損 六十七分。見入春分初日,依平。自后日加八十九分。入立夏,畢小滿,均加六日。 自入芒種已后,日損八十九分。入夏至,畢立秋,均加四日。自入處暑已后,日損 一百七十八分。入白露,初日依平均,自后日減五十二分。入小雪,畢大雪,均減 六日。
熒惑初見,去日十七度。見入冬至,初日減二十七日。自后日損六百三分。入 大寒,初日依平。自后日加四百二分。入雨水,畢谷雨,均加二十七日。入自立夏 已后,日損一百九十八分。入立秋,依平。自入處暑已后,日減一百九十分。入小 雪,畢大寒,均減二十七日。
鎮(zhèn)星初見,去日十七度。見入冬至,初日減四日。自后日益八十九分。入大寒, 畢春分,均減八日。自入清明已后,日損五十九分。入小暑,初日依平。自后日加 八十九分。入白露,初日加八日。自后日損一百七十八分。入秋分,均加四日。自 入寒露已后,日損五十九分。入小雪,初日依平。自平后日減八十九分。
太白初見,去日十一度。夕見:入冬至,初日依平。自后日減一百分。入啟蟄, 畢春分,均減九日。自入清明已后,日損一百分。入芒種,依平。自入夏至已后, 日加一百分。入處暑,畢秋分,均加九日。自入寒露已后,日損一百分。入大雪, 依平。晨見:入冬至,依平。自入小寒已后,日加六十七分。入立春,畢立夏,均 加三日。自入小滿已后,日損六十七分。入夏至,依平。自入小暑已后,日減六十 七分。入立秋,畢立冬,均減三日。自入小雪已后,日損六十七分。
辰星初見,去日十七度。夕見:入冬至,畢清明,依平。入谷雨,畢芒種,均 減二日。入夏至,畢大暑,依平。入立秋,畢霜降,應(yīng)見不見。其在立秋及霜降二 氣之內(nèi),夕去日十八度外,三十六度內(nèi),有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見。入立冬,畢 大雪,依平。晨見:入冬至,均減四日。入小寒,畢大寒,依平。入立春,畢啟蟄, 均減三日。其在啟蟄氣內(nèi),去日度如前,晨無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不見。入雨水, 畢立夏,應(yīng)見不見。其在立夏氣內(nèi),去日度如前,晨有木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見。 入小滿,畢寒露,依平。入露降,畢立冬,均加一日。入小雪,畢大雪,依平。
求五星定見術(shù)
各置其星常見日消息定數(shù)半之,息減消加常見日,即為定見日及分。五星休王 光不同,喜怒盛衰大小尤異。茍變于常見或先后,今依日躔遲速考其行,度其格, 以去日為之定準(zhǔn)。
求星見所在度術(shù)
置星定見日夜半日所在宿度算及分,半其日躔差,乘定見馀,半總而一,進加 退減定見馀,以加夜半度分,乃以其星初見去日度數(shù),晨減夕加之,即星初見辰所 在。
宿度等及分行星術(shù)
各置其星初見日消息定數(shù),半之,息加消減,其星初見行留日率。其土木二星 不須加減,即依本術(shù)。其加減不滿日者,與見通之。過半從一日,無半不從論。乃 依行星日度之率,求日之行分。
求初見日后夜半星所在術(shù)
置其星定見馀,以減半總,以其星初見行分乘之,半總而一,以順加逆減星初 見定辰所在度分。加之滿法,減之不足,進退一度。依前命之算外,即星見后夜半 所在宿度及分。自此已后,每依其星計日行度,所至日度及益疾,皆從夜半為始。 辰有少,隨所近也。
轉(zhuǎn)求次日夜半星行所至術(shù)
各以其星一日所行度及分,順逆加減之。其行有小分者,以日率為母。小分滿 母,去之,從行分一。行分滿半總,去之,從度一。其行有益疾益遲者,副置一日 行分。各以其差遲損疾加之,留者因前,逆則依減。順行出斗去其分,逆行入斗先 加分。訖,皆以程法約行分為度分,各得每日所至。其五星后順留退所終日度,各 依伏度,求其去日遠近,消息日度之所在,以定伏日所在。若注歷,其日度及金水 等星,皆棄其分也。
求平行度及分術(shù)
置定度率,以半總乘之,以有分者從之,以日率除之,所得,為一日行分。不 盡小分滿其行分。滿半總為度。即是一日所行度及行分、小分。置定日率,減一日, 以所差分乘之,二而一,為差率。益疾者以差率減平行分,益遲者以差率加平行分, 即是初日所行度及分。
星名星行變?nèi)粘跣腥霘鈿v行日率行度及度分率:損益率。
歲星:初順,差行一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五百九遲一分先疾,日益十四日。 前留,二十六日。旋退西行,差行三十日,退六度十二分。先遲,日益疾二分。又 退西行,差行四十二日,退六度十二分。先疾,日益遲二分。后留,二十五日。后 順,差行一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五百九。先進遲,日益疾分日盡而夕伏十四日。
熒惑:初順,入冬至初日,率二百四十三日行一百六十五度。自后三日損日及 度各三。小寒初日,二百三十五日行一百五十四度。自后二日損日及度各三。谷雨 四日,平,畢小滿九日。一百七十八日行一百度。自入小滿九日已后,二日益日及 度各一。夏至初日,平,畢六日。一百七十一日行九十三度。自入夏至六日已后, 三日益日及度各一。立秋初日,一百八十四日行一百六度。自后一日益日及度各一。 白露初日,二百一十四日行一百三十六度。自后五日益日及度各一。秋分初日,二 百三十二日行一百五十四度。自后一日益日及度各一。寒露初日,二百四十七日行 一百六十九度。自后五日益日及度各二。霜降五日,平,畢立冬十三日。二百五十 九日行一百八十一度。自入立冬十三日已后,二日損日及度各一。復(fù)冬至初日,二 百四十二日行一百六十五度。
各依所入恆氣,平者依率,自馀計日損益,名為前疾日度定率。其前遲及留退 入氣有損益日度者,計日損益,皆同此疾之法,以為遲留旋退定日度之率也。
求變?nèi)章市g(shù):此疾,入大寒六日,損日率一,畢雨水。入春分,畢立夏,減日 率十。入小滿初,減日率十。后三日損所減一。畢芒種,依平。若入立秋,三日益 日率一,畢處暑。入白露,畢秋分,均加率十。入寒露初,加率十。后一日半損所 加一。畢氣盡,依平。
求變度率術(shù):此疾,若入大寒,畢于啟蟄,立夏至大暑氣盡,霜降畢小雪,皆 加度率四。清明畢谷雨,加率度十二。初行入處暑,減日率六十,度率三十。別為 初遲半度之行,行盡此日度,及來所減之馀日度之率續(xù)為疾。入白露,畢秋分,四 十四日行二十二度。皆為初遲半度之率。初行入大寒,畢大暑,差行,先疾,日益 遲一分。各如上法,求其行分。其前遲后日率,既有增損,而益遲益疾若分,皆檢 括前疾末日行分,為前遲初日行分。以前遲平行分減之,馀為前遲總差。后疾日分, 為后遲末日行分。為后遲日行分減之,馀為后總差。減為后別日差分。其不滿者, 皆調(diào)為小分。遲疾之際,行分衰殺不論。所差多者,依此推算。若所差不多者,各 依本法。
前遲:順,差行,入冬至,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先疾,日益。自入小寒已后, 二遲二分,日損日及度各一。大寒初日,五十五日行二十度。自后三日益日及度各 一。立春初日平。畢清明,六十日行二十五度。自谷雨氣別減一氣。立夏初日平。 畢小滿,六十日行二十二度。自入芒種,別益一度。夏至初日平。畢處暑,六十日 行二十五度。自入白露已后,三日損一度。秋分初日,六十日行二十王度。自后一 日益一,日半益一度。寒露初日,六十日行二十五度。自后二日損一度。立冬一日 平。畢氣,六十日行十七度。自大雪已后,五日益一度。大雪初日,六十日行二十 度。自后三日益一度。
前留:十三日。前疾減日率一度,以其數(shù)分益此留及后遲日率。前疾加日率者, 以其數(shù)分遲日率。旋退,西行。入冬至安裝日,六十三日退二十一度。自自后四日 益一度。小寒一日,六十三日退二十六度。自入小寒已后,三日半損一度。立春三 日平。畢啟蟄,六十二日退十七度。自入雨水已后,二日益日及度各一。雨水八日 平。畢氣盡,六十七日退二十一度。自入春分已后,一日損日及度各一。春分四日 平。畢芒種,六十三日退七十度。自入夏至已后,六日損日及度各一。大暑初日平。 畢氣盡,五十八日退十二度。立秋初日平。畢氣盡,五十七日退十一度。自入白露 已后,二日益日及度各一。白露十二日平。畢秋分,六十三日退七十度。自入寒露 已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寒露九日平。畢氣盡,六十六日退二十度。自入霜降已 后,三日損日及度各一。霜降六日平。畢氣盡,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立冬已后, 三日益日及度各一。立冬十一日平。畢氣盡,六十七日退二十一度。自入小雪已后, 二日損日及度各一。小雪八日平。畢氣盡,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入大雪已后,三 日益一度。
后留:冬至留十三日。自后二日半益一日。大寒初平,畢氣盡,留二十五日。 自入立春已后,二日半日損一。雨水初,留十三日。自后三日益一日。清明初,留 二十三日。自后一日損一日。清明十日平,畢氣盡,留十五日。自入白露已后,二 日損一日益一日。秋分十一日,無留。自入秋分十一日已后,一日益一日。霜降初 日,留十九日。自后三日損一日。立冬三日平,畢大雪,留十三日。
后遲:順,差行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先疾,日益疾二日。前后疾加度者,此遲 依數(shù)減之為定度;前疾無加度者,此遲入秋分至立冬,減三度,入冬至減五度,后 留定日朒十三日者,以所朒日數(shù),加此遲日率也。
后疾:冬至初日,率二百一一日行一百三十一度。自后一日損日及度各一。大 寒八日,一百七十二日行九十四度。自入大寒八日已后,一日損日及度各一。啟蟄, 平。畢氣盡,一百六十一日行八十三度。自入雨水已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谷雨 三日,一百七十七日行九十九度。自入谷雨后,三日益日及度各一。芒種十四日平。 畢夏至,二百三十三日行一百五十度。自入夏至已后,十日益日及度各一。小暑五 日,二百五十三日行一百七十五度。自入小暑已后,五日益日及度各一。大暑初日 平,畢處暑,二百六十三日行一百八十五度。自入白露已后,二日損日及度各一。 秋分一日,二百五十五日行一百七十七度。自入秋分一日已后,一日半復(fù)日及度各 一。大雪初日,二百五十日行一百二十度。自入秋分,三日益日及度各一。冬至初 日,復(fù)二百一十日行一百二十七度。其入恆氣日度之率有損益者,,計日損益,并 同前疾之法,以為后疾定度之率。
求變?nèi)章市g(shù):其前遲定日朒六十,及退行定日朒六十三者,皆以所朒日數(shù)加此 疾定日率,前遲定日盈六十三,后留定日盈十三者,皆以所盈日數(shù)減此疾定日率。 加減訖,即變?nèi)章省?
求變度率術(shù):其前遲定度朒二十五,退行定度盈十七,后遲入秋分至冬至減度 者,皆以所盈朒度數(shù),加此疾定度率。前遲定度盈二十五,及退行定度肉十七者, 皆以所盈朒度數(shù),減此疾定度率。加減訖,即變度率。
初行,入春分,畢谷雨,差行。先遲,日益疾一分。初行,入立夏,畢夏至, 日行半度。六十六日行二十二度。小暑,五十日行二十五度。立秋畢氣盡,二十日 行十度,減率續(xù)行,并同前疾初遲法。損益依前,求其行分。各盡度而夕伏。
鎮(zhèn)星:初順,差行,八十三日行七度二百九十分。先疾,日益遲半分。前留, 三十七日。旋退,西行,差行,五十一日退三十分。先遲,日益疾少半。
太白:夕見,順,入冬至畢立夏,入立秋畢大雪。一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度。 自入小滿后,十日益一度,為定疾。初入白露,畢春分,差行。疾,日益遲二分。 自馀平行。夏至畢小暑,一百七十二日行二百九度。自入大暑已后,五日損一度, 畢氣盡。平行:入冬至初日及大暑,各畢氣盡。一十三日行一十三度。自入冬至后, 十日損一,畢已后立春,入立秋,日益一,畢秋分。啟蟄畢芒種,七日行七度。自 入夏至后,五日益一,畢于小雪。寒露初日,三十三日行二十二度。自后六日損一, 畢于小雪。順遲:差行,三十二日行三十度。先疾,日益遲八分。前疾加度過二百 六度者,準(zhǔn)數(shù)損此度。夕留,七日。夕退,西行,一十日退五度。日盡而夕伏。晨 初退,西行,十日退五度。日退半度。晨留,七日。順遲,差行,冬至畢立夏,大 雪畢氣盡。三十二日,先遲,日益疾八分。自入小滿已后,率十日損一度,畢芒種。 平行,冬至畢氣盡,立夏畢氣盡。一十三日行一十三度。日行一度。自入小寒已后, 六日益日及度各一,畢于啟蟄。入小滿后,七日損日度各一,畢立秋。雨水初日, 二十三日行二十三度。自后六日損日及度各一,畢于谷雨。處暑畢寒露,無此平行。 自入霜降后,五日益日及度各一,畢大雪。前遲行損度不滿三十度者,此疾依數(shù)益 之。疾行,一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度。處暑畢寒露,差行,先遲,日益疾一分。馀 平行,行日盡而晨伏。
辰星:夕見,順疾,一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六分。日行一度五百三分。大暑畢處 暑,一十二日行一十七度二分。日行一度二百八十分。平行,七日行七度。自入大 暑后,二日損日及度各一。入立秋,無此平行。順遲行,六日行二度四分。日行二 百二十四分,前疾行十一度者,無此遲行。日盡而夕伏。夕留,五日。晨見,留五 日。順遲行,六日行二度四分。日行二百二十四分。自入大寒,畢于啟蟄,無此遲 行。平行,七日行七度。日行一度。大寒已后,二日損日及度各一。入立春,無此 平行。順疾行,一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六分。日行一度五百三分。前無遲行者,一十 三日行十七度十分。日行一度二百八十分。各日盡而晨伏。
凡五星終日分奇,皆于伏分消遁,故于行星更不別見。
武太后稱制,詔曰:“頃者所司造歷,以臘月為閏。稽考史籍,便紊舊章,遂 令去歲之中,晦仍月見。重更尋討,果差一日。履端舉正,屬在于茲。宜改歷于惟 新,革前非于既往。可以今月為閏十月,來月為正月?!笔菤q得甲子合朔冬至。于 是改元圣歷,以建子月為正,建丑為臘,建寅為一月。命太史瞿曇羅造新歷。至三 年,復(fù)用夏時,《光宅歷》亦不行用。中宗反正,太史丞南宮說奏:“《麟德歷》 加時浸疏。又上元甲子之首,五星有入氣加時,非合璧連珠之正也。”乃詔說與司 歷徐保乂、南宮季友,更治《乙巳元歷》。至景龍中,歷成,詔令施用。俄而睿宗 即位,《景龍歷》寢廢不行?!恩氲職v經(jīng)》,今略載其法大端。
母法一百。兩大衍之?dāng)?shù)為母法。
旬周六十。六甲之終數(shù)為旬周。
辰法八刻;分,三十三少半。以十二辰數(shù)除一百刻,得辰法。
期周三百六十五日;馀,二十四;奇,四十八。一期之總?cè)占扳牌鏀?shù)為期周。
氣法十五日;馀,二十一;奇,八十五少半。以二十四氣分期周,得氣法。
候法五日;馀,七;奇,二十八;小分,四。以七十二候分期周,得候法。
月法二十九日;馀,十三;奇。為月法。
日法日舒月遠乃舒一合朔之及馀奇為日法。
望法十四日;馀,七十六;奇,五十三。因為陰后限。二分月法得望法。亦是 月行陰歷,后與朔望會交限。
弦法七日;馀,三十八;奇,二十六半。四分月法,得弦法。
閏差十日;馀,八十七;奇,七十六。月法去期周,馀得閏差。
沒數(shù)九十一;馀,三十一;奇,十二。四分期周,馀四分之得沒數(shù)。
沒法一;馀,三十一;奇,十二。以旬周去期周,馀四分之,得沒法。
月周法二十七日;馀,五十五;奇,四十五;小分,五十九。月行遲疾一周之 數(shù),為月周法。
月差法一日;馀,九十七;奇,六十;小分,四十一。以月周減月法,馀得月 差。
周天法三百六十五度;馀,二十五;奇,七十一;小分,十三。二十八宿總度 數(shù)、相距總數(shù)及馀奇,為周天法。
交周法二十七日;馀,二十一;奇,二十二;小分,十六七分。日行陰陽一周 交于是日之?dāng)?shù),為交周法。
交差法二日;馀,三十一;奇,八十三;小分,八十三分。以交周法減月法, 得交差法。
交中法十三日;馀,六十;奇,六十一;小分,三分半。二分交周,得交中法。
陽前限十二日;馀,四十四;奇,六十九;小分,十六七分。月行陽歷,與朔 望會之限。
陽后限一日;馀,十五;奇,九十一;小分,九十一六分半。月行陽歷,后與 朔望會之限。
陰前限二十六日;馀,五;奇,三十;小分,二十五半分。月行陰歷,先與朔 望會之限。
木歲星合法三百九十八日;馀,八十六;奇,七十九;小分,八十。
火熒惑合法七百七十九日;馀,九十;奇;五十五;小分,四十五。
土鎮(zhèn)星合法三百七十八日;馀,八;奇,四;小分,八十。
金太白合法五百八十三日;馀,九十一;奇,七十七;小分,七十。
水辰星合法一百一十五日;馀,八十七;奇,九十五;小分,七十。
太極上元,歲次乙巳,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之日,黃鐘之始,夜半之時,斗衡 之末建于子中,日月如合璧,五星若連珠,俱起于星紀(jì)牽牛之初蹤。今大唐神龍元 年,復(fù)歲次于乙巳,積四十一萬四千三百六十算外。上驗往古,年減一算。下求將 來,年加一算?!兑宜仍獨v》法積數(shù),大約如此。其算經(jīng)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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