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唐書·列傳·卷一百零三
○姚南仲 劉乃 子伯芻 孫寬夫 端夫 曾孫允章附
袁高 段平仲 薛 存誠 子廷老 廷老子保遜 保遜子昭緯
盧坦
姚南仲,華州下邽人。乾元初,制科登第,授太子校書,歷高陵、昭應、萬年 三縣尉。遷右拾遺,轉(zhuǎn)右補闕。大歷十三年,貞懿皇后獨孤氏崩,代宗悼惜不已, 令于近城為陵墓,冀朝夕臨望于目前。南仲上疏諫曰:
伏聞貞懿皇后今于城東章敬寺北以起陵廟,臣不知有司之請乎,陛下之意乎, 陰陽家流希旨乎?臣愚以為非所宜也。謹具疏陳論,伏愿暫留天睠而省察焉。
臣聞人臣宅于家,君上宅于國。長安城,是陛下皇居也,其可穿鑿興動,建陵 墓于其側(cè)乎?此非宜一也。
夫葬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見也。是以古帝前王葬后妃,莫不憑丘原,遠郊郭。 今則西臨宮闕,南迫康莊,若使近而可見,死而復生,雖在西宮待之可也。如骨肉 歸土,魂無不之,章敬之北,竟何所益?視之兆庶,則彰溺愛;垂之萬代,則累明 德,此非所宜二也。
夫帝王者,居高明,燭幽滯。先皇所以因龍首建望春,蓋為此也。今若起陵目 前,動傷宸慮,天心一傷,數(shù)日不平。且匹夫向隅,滿堂為之不樂;萬乘不樂,人 其可歡心乎?又暇日起歌,動鐘于內(nèi),此地皆聞,此非宜三也。
伏以貞懿皇后,坤德合天,母慈逮下,陛下以切軫旒扆,久俟蓍龜。始謚之以 貞懿,終待之以褻近,臣竊惑焉,非所以稱述后德,光被下泉也。今國人皆曰: “貞懿皇后之陵邇于城下者,主上將日省而時望焉。”斯有損于圣德,無益于貞懿。 將欲寵之,而反辱之,此非宜四也。
凡此數(shù)事,實玷大猷,天下咸知,伏惟陛下熟計而取其長也。陛下方將偃武靖 人,一誤于此,其傷實多。臣恐君子是非,史官褒貶,大明忽虧于掩蝕,至德翻后 于堯、舜,不其惜哉!今指日尚遙,改卜何害?抑皇情之殊眷,成貞懿之美號。
疏奏,帝甚嘉之,賜緋魚袋,特加五品階,宣付史館。
與宰相常袞善,袞貶官,南仲坐出為海鹽縣令。浙江東、西道觀察使韓滉辟為 推官,奏授殿中侍御史、內(nèi)供奉,充支使。尋征還,歷左司兵部員外,轉(zhuǎn)郎中,遷 御史中丞、給事中、同州刺史、陜虢觀察使。
貞元十五年,代李復為鄭滑節(jié)度使。監(jiān)軍薛盈珍恃勢奪軍政,南仲數(shù)為盈珍讒 毀,德宗頗疑之。十六年,盈珍遣小使程務盈馳驛奉表,誣奏南仲陰事。南仲裨將 曹文洽亦入奏事京師,伺知盈珍表中語。文洽私懷憤怒,遂晨夜兼道追務盈,至長 樂驛及之,與同舍宿;中夜殺務盈,沉盈珍表于廁中,乃自殺。日旰,驛吏辟門, 見血流涂地,旁得文洽二緘,一告于南仲,一表理南仲之冤,且陳首殺務盈。上聞 其事,頗駭異之。南仲慮釁深,遂乞入朝。德宗曰:“盈珍擾軍政耶?”南仲對曰: “勇珍不擾軍政,臣自隳陛下法耳。如盈珍輩所在有之,雖羊、杜復生,撫百姓, 御三軍,必不能成愷悌父母之政,師律善陣之制矣。”上默然久之。授尚書右仆射。 貞元十九年七月,終于位,年七十四,贈太子太保,謚曰貞。
劉乃,字永夷,洺州廣平人。高祖武干,武德初拜侍中,即中書侍郎林甫從祖 兄子也。父如璠,昫山丞,以乃貴,贈民部郎中。乃少聰穎志學,暗記《六經(jīng)》, 日數(shù)千言。及長,文章清雅,為當時推重。天寶中,舉進士,尋丁父艱,居喪以孝 聞。既終制,從調(diào)選曹。乃常以文部選才未為盡善,遂致書于知銓舍人宋昱曰:
《虞書》稱:“知人則哲,能官人則惠?!蔽∥√?、虞,舉以為難。今夫文部, 既始之以掄材,終之以授位,是則知人官人,斯為重任。昔在禹、稷、皋陶之眾圣, 猶曰載采有九德,考績以九載。近代主司,獨委一二小冢宰,察言于一幅之判,觀 行于一揖之內(nèi),古今遲速,何不侔之甚哉!夫判者,以狹詞短韻,語有定規(guī)為體, 亦猶以一小冶而鼓眾金,雖欲為鼎為鏞,不可得也。故曰:判之在文,至局促者。 夫銓者,必以崇衣冠,自媒耀為賢,斯又士之丑行,君子所病。若引文公、尼父登 之于銓廷,則雖圖書《易象》之大訓,以判體挫之,曾不及徐、庾。雖有至德,以 喋喋取之,曾不若嗇夫。嗚呼!彼干霄蔽日,誠巨樹也,當求尺寸之材,必后于椓 杙。龍吟武嘯,誠希聲也,若尚頰舌之感,必下于蛙黽。觀察之際,猶不悲夫!執(zhí) 事慮過龜策,文合雅誥,豈拘以瑣瑣故事,曲折因循哉?誠能先資以政事,次征以 文學,退觀其理家,進察其臨節(jié),則厖鴻深沉之事,亦可以窺其門戶矣!
其載,補剡縣尉,改會稽尉。宣州觀察使殷日用奏為判官,宣慰使李季卿又以 表薦,連授大理評事、兼監(jiān)察御史。轉(zhuǎn)運使劉晏奏令巡覆江西,多所蠲免。改殿中 侍御史、檢校倉部員外、民部郎中,并充浙西留后。佐晏征賦,頗有裨益,晏甚任 之。
大歷十二年,元載既誅,以乃久在職,召拜司門員外郎。十四年,崔祐甫秉政, 素與乃友善。會加郭子儀尚父,以冊禮久廢,至是復行之。祐甫令兩省官撰冊文, 未稱旨;召乃至閣草之,立就。詞義典裁,祐甫嘆賞久之。數(shù)日,擢為給事中,尋 遷權(quán)知兵部侍郎。及楊炎、盧杞為相,意多丑正,以故五歲不遷。建中四年夏,但 真拜而已。
其冬,涇師作亂,駕幸奉天。乃臥疾在私第,賊泚遣使以甘言誘之,乃稱疾篤。 又令其偽宰相蔣鎮(zhèn)自來招誘,乃托喑疾,灸灼遍身。鎮(zhèn)再至,知不可劫脅,乃嘆息 曰:“鎮(zhèn)亦嘗忝列曹郎,茍不能死,以至于斯,寧以自辱膻腥,復欲污穢賢哲乎?” 歔欷而退。及聞輿駕再幸梁州,乃自投于床,搏膺呼天,因是危惙,絕食數(shù)日而卒, 時年六十。德宗還京,聞乃之忠烈,追贈禮部尚書。子伯芻。
伯芻,字素芝,登進士第,志行修謹?;茨隙庞颖贋閺氖?,府罷,屏居吳中。 久之,征拜右補闕,遷主客員外郎。以過從友人飲噱,為韋執(zhí)誼密奏,貶虔州掾曹, 復為考功員外郎裴垍善其應對機捷,遷考功郎中、集賢院學士,轉(zhuǎn)給事中。裴垍罷 相,為太子賓客,未幾而卒。李吉甫復入相,與垍宿嫌,不加贈官;伯芻上疏論之, 贈垍太子少傅。伯芻妻,垍從姨也?;蜃嬘诩?,此以論奏。伯芻懼,亟請散地, 因出為虢州刺史。吉甫卒,裴度擢為刑部侍郎,俄知吏部選事。元和十年,以左常 侍致仕,卒,年六十一,贈工部尚書。伯芻風姿古雅,涉學,善談笑,而動與時適, 論者稍薄之。
子寬夫,登進士第,歷諸府從事。寶歷中,入為監(jiān)察御史。嘗上言曰:“近日 攝祭多差王府官僚,位望既輕,有乖嚴敬。伏請今后攝太尉,差尚書省三品已上及 保傅賓詹等官;如人少,即令丞郎通攝之?!倍磙D(zhuǎn)左補闕。少列陳岵進注《維摩經(jīng)》, 得濠州刺史。寬夫與同列,因?qū)φ撝?,言岵因供奉僧進經(jīng)以圖郡牧。敬宗怒謂宰相 曰:“陳岵不因僧得郡,諫官安得此言,須推排頭首來?!睂挿蜃嘣唬骸白蛘撽愥?之時,不記發(fā)言前后,唯握筆草狀,即是微臣。今論事不當,臣合當罪。若尋究推 排,恐傷事體。”帝嘉其引過,欣然釋之。
寬夫弟端夫,為太常博士,駁韋綬謚議知名。寬夫子允章、煥章。
允章登進士第,累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禮部侍郎。咸通九年,知貢舉,出為鄂 州觀察使、檢校工部尚書,后遷東都留守。黃巢犯洛陽,允章不能拒,賊不之害, 坐是廢于家。以疾卒。
袁高,字公頤,恕己之孫。少慷慨,慕名節(jié)。登進士第,累辟使府,有贊佐裨 益之譽。代宗登極,征入朝,累官至給事中、御史中丞。建中二年,擢為京畿觀察 使。以論事失旨,貶韶州長史,復拜為給事中。
貞元元年,德宗復用吉州長史盧杞為饒州刺史,令高草詔書。高執(zhí)詞頭以謁宰 相盧翰、劉從一曰:“盧杞作相三年,矯詐陰賊,退斥忠良。朋附者咳唾立至青云、 睚眥者顧盼已擠溝壑。傲很明德,反易天常,播越鑾輿,瘡痍天下,皆杞之為也。 爰免族戮,雖示貶黜,尋已稍遷近地,若更授大郡,恐失天下之望。惟相公執(zhí)奏之, 事尚可救?!焙?、從一不悅,改命舍人草之。詔出,執(zhí)之不下,仍上奏曰:“盧杞 為政,窮極兇惡。三軍將校,愿食其肉;百辟卿士,嫉之若讎。”遺補陳京、趙需、 裴佶、宇文炫、盧景亮、張薦等上疏論奏。次日,又上疏。高又於正殿奏云:“陛 下用盧杞獨秉鈞軸,前后三年,棄斥忠良,附下罔上,使陛下越在草莽,皆杞之過。 且漢時三光失序,雨旱不時,皆宰相請罪,小者免官,大者刑戮。杞罪合至死,陛 下好生惡殺,赦杞萬死,唯貶新州司馬,旋復遷移。今除刺史,是失天下之望。伏 惟圣意裁擇?!鄙现^曰:“盧杞有不逮,是朕之過?!睆妥嘣?;“盧杞奸臣,常懷 詭詐,非是不逮。”上曰:“朕已有赦。高曰:“赦乃赦其罪,不宜授刺史。且赦 文至優(yōu)黎民,今饒州大郡,若命奸臣作牧,是一州蒼生,獨受其弊。望引常參官顧 問,并擇謹厚中官,令采聽於眾。若億兆之人異臣之言,臣當萬死?!庇谑?,諫官 爭論于上前,上良久謂曰:“若與盧杞刺史太優(yōu),與上佐可乎?”曰:“可矣!” 遂追饒州制。翌日,遣使宣慰高云:“朕思卿言深理切,當依卿所奏。”太子少保 韋倫、太府卿張獻恭等奏:“袁高所奏至當,高是陛下一良臣,望加優(yōu)異?!?
貞元二年,上以關輔祿山之后,百姓貧乏,田疇荒穢,詔諸道進耕牛,待諸道 觀察使各選揀牛進貢,委京兆府勸課民戶,勘責有地無牛百姓,量其地著,以牛均 給之。其田五十畝已下人,不在給限。高上疏論之:“圣慈所憂,切在貧下。有田 不滿五十畝者尤是貧人,請量三兩家共給牛一頭,以濟農(nóng)事?!笔枳啵瑥闹?。尋卒 于官,年六十,中外嘆惜。憲宗朝,宰臣李吉甫嘗言高之忠鯁,詔贈禮部尚書。
段平仲,字秉庸,武威人。隋人部尚書段達六代孫也。登進士第。杜佑、李復 相繼鎮(zhèn)淮南,皆表平仲為掌書記。復移鎮(zhèn)華州、滑州,仍為從事。入朝為監(jiān)察御史。 平仲磊落尚氣節(jié),嗜酒傲言。時德宗春秋高,多自聽斷。由是庶務壅隔,事或不理, 中外畏上嚴察,無敢言者。平仲嘗謂人曰:“主上聰明神武,臣下畏懼不言,自循 默耳。如平仲一得召見,必當大有開悟。”貞元十四年,京師旱,詔擇御史、郎官 各一人,發(fā)廩賑恤。平仲與考功員外陳歸當奉使,因辭得對,乃入近御座,粗陳本 事。上察平仲意有所蓄,以歸在側(cè)不言。及奏事畢退,平仲獨不退,欲有奏啟;上 因兼留歸問之,聲色甚厲,雜以他語。平仲錯愕,都不得言因誤稱其名。上怒,叱 出之。平仲蒼黃,又誤趨御障后,歸下階連呼,乃得出。由是坐廢七年,然亦因此 名顯。
后除屯田膳部二員外郎、東都留守判官,累拜右司郎中。元和初,遷諫議大夫。 內(nèi)官吐突承璀為招討使,征鎮(zhèn)州,無功而還。平仲與呂元膺抗疏論列,請加黜責。 轉(zhuǎn)給事中。自在要近,朝廷有得失,未嘗不論奏,時人推其狷直。轉(zhuǎn)尚書左丞,以 疾改太子左庶子卒。
薛存誠,字資明,河東人。父勝,能文,嘗作《拔河賦》,詞致瀏亮,為時所 稱。存誠進士擢第,累辟使府,入朝為監(jiān)察御史,知館驛。元和初,王師討劉辟, 郵傳多事,上特令中官為館驛使。存誠密表論奏,以為有傷公體。會諫官亦論奏, 上乃罷之。轉(zhuǎn)殿中侍御史,遷度支員外郎。裴垍作相,用為起居郎,轉(zhuǎn)司勛員外、 刑部郎中、兼侍御史、知雜事,改兵部郎中、給事中。瓊林庫使奏占工徒太廣,存 誠以為此皆奸人竄名,以避征役,不可許。咸陽縣尉袁儋與軍鎮(zhèn)相競,軍人無理, 遂肆侵誣,儋反受罰。二敕繼至,存誠皆執(zhí)之。上聞甚悅,命中使嘉慰之,由是擢 拜御史中丞。
僧鑒虛者,自貞元中交結(jié)權(quán)倖,招懷賂遺,倚中人為城社,吏不敢繩。會于頔、 杜黃裳家私事發(fā),連逮鑒虛下獄。存誠案鞫得奸贓數(shù)十萬,獄成,當大辟。中外權(quán) 要,更於上前保救,上宣令釋放,存誠不奉詔。明日,又令中使詣臺宣旨曰:“朕 要此僧面詰之,非赦之也?!贝嬲\附中使奏曰:“鑒虛罪款已具,陛下若召而赦之, 請先殺臣,然后可取。不然,臣期不奉詔?!鄙霞纹溆惺兀瑥闹?,鑒虛竟笞死。洪 州監(jiān)軍高重昌誣奏信州刺史李位謀大逆,追赴京師。上令付仗內(nèi)鞫問。存誠一日三 表,請付位于御史臺。及推案無狀,位竟得雪。
未幾,再授給事中。數(shù)月,中丞闕,上思存誠前效,謂宰相持憲無以易存誠, 遂復為御史中丞。未視事,暴卒。憲宗深惜之,贈刑部侍郎。存誠性和易,于人無 所不容,及當官御事,即確乎不拔,士友以是稱重之。子廷老。
廷老謹正有父風,而性通銳。寶歷中為右拾遺。敬宗荒恣,宮中造清思院新殿, 用銅鏡三千片、黃白金薄十萬番。廷老與同僚入閣奏事曰:“臣伏見近日除拜,往 往不由中書進擬,或是宣出。伏恐綱紀漸壞,奸邪恣行?!本醋趨柭曉唬骸案G何 事?”舒元褒對曰:“近日宮中修造太多?!鄙仙冊唬骸昂翁幮拊??”元褒不能 對,廷老進曰:“臣等職是諫官,凡有所聞,即合論奏。莫知修造之所,但見運瓦 木絕多,即知有用。乞陛下勿罪臣言?!钡墼唬骸八嘁阎!睂ぜ邮佛^修撰。
時李逢吉秉權(quán),惡廷老言太切直。鄭權(quán)因鄭注得廣州節(jié)度,權(quán)至鎮(zhèn),盡以公家 珍寶赴京師以酬恩地。廷老上疏請按權(quán)罪,中人由是切齒。又論逢吉黨人張權(quán)輿、 程昔范不宜居諫列,逢吉大怒。廷老告滿十旬,逢吉乃出廷老為臨晉縣令。
文宗即位,入為殿中侍御史。太和四年,以本官充翰林學士,與同職李讓夷相 善。廷老之入內(nèi)署,讓夷薦挈之。廷老性放逸嗜酒,不持檢操,終日酣醉,文宗知 之不悅。五年,罷職,守本官,讓夷亦坐廷老罷職,守職方員外郎。廷老尋拜刑部 員外郎,轉(zhuǎn)郎中,遷給事中。開成三年卒。廷老當官舉職,不求虛譽,侃侃于公卿 之間,甚有正人風望。贈刑部侍郎。
子保遜,登進士第,位亦至給事中。
保遜子昭緯,乾寧中為禮部侍郎,貢舉得人,文章秀麗。為崔胤所惡,出為磎 州刺史,卒。
盧坦,字保衡,河南洛陽人,其先自范陽徙焉。父巒,贈鄭州刺史。坦嘗為義 成軍判官,節(jié)度使李復疾篤,監(jiān)軍使薛盈珍慮變,遽封府庫,入其麾下五百人于使 牙,軍中恟々;坦密言于盈珍促收之。及復卒,坦護喪歸東都。后為壽安令。
時河南尹征賦限窮,而縣人訴以機織未就;坦請延十日,府不許。坦令戶人但 織而輸,勿顧限也,違之不過罰令俸耳。既成而輸,坦亦坐罰,由是知名。累遷至 庫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會李锜反,有司請毀锜祖父廟墓。坦常為锜從事, 乃上言曰:“淮安王神通有功于草昧。且古之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況以锜故累五 代祖乎?”乃不毀。因賜神通墓五戶,以備灑掃。及武元衡為宰相,以坦為中丞, 李元素為大夫,命坦分司東都,未幾歸臺。裴均為仆射,在班逾位,坦請退之,均 不受。坦曰:“姚南仲為仆射,例如此?!本唬骸澳现俸稳??”坦曰:“南仲是 守正而不交權(quán)幸者也。”尋罷為右庶子,時人歸咎于均。旬月,出為宣歙池觀察使。 三年,入為刑部侍郎、鹽鐵轉(zhuǎn)運使,改戶部侍郎、判度支。
元和八年,西受降城為河徙浸毀,宰相李吉甫請移兵于天德故城。坦與李絳葉 議,以為:“西城張仁愿所筑,制匈奴上策。城當磧口,居虜要沖,美水豐草,邊 防所利。今河流之決,不過退就二三里,奈何舍萬代安永之策,徇一時省費之謀? 況天德故城僻處確瘠,其北枕山,與河絕遠,烽候警備,不相統(tǒng)接。虜之唐突,勢 無由知,是無故而蹙國二百里,非所利也。”及城使周懷義奏利害,與坦議同。事 竟不行。未幾,出為劍南東川節(jié)度使。在鎮(zhèn)累年,后請收閏月軍吏糧料,以助軍行 營,人多非之。貞元十二年九月卒,年六十九,贈禮部尚書。
史臣曰:古之諍臣,有死于言者。其次,引裾折檻,不改其操,亦難矣哉!袁 高之執(zhí)盧杞,存誠之戮鑒虛,有古人之遺風焉!平仲觸鱗之氣,糾其謬歟?文洽奪 章,以攄府憤;永夷絕食,不飲盜泉,節(jié)義之士也。南仲非葬之言,盧坦西城之議, 量之深也。如數(shù)子,道為時無君子,乃是厚誣。
贊曰:靈草指佞,諫臣匡失。惟袁與薛,人中屈軼。寬夫雀躍,廷老鴻軒。姚、 盧啟奏,君子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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