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地官司徒·小司徒
小司徒之職,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國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數,以辨其貴賤、老幼、廢疾。凡征役之施舍,與其祭祀、飲食、喪紀之禁令,乃頒比法于六鄉(xiāng)之大夫,使各登其鄉(xiāng)之眾寡、比要,乃會萬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以起軍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貢賦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數,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凡起徒役,毋過家一人,以其馀為羨,唯田與追胥竭作。凡用眾庶,則掌其政教與其戒禁,聽其辭訟,施其賞罰,誅其犯命者。凡國之大事、致氏、大故、致余子,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凡稅斂之事,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職而平其政。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小賓客,令野修道、委積。大軍旅,帥其眾庶。小軍旅,巡役,治其政令。大喪,帥邦役,治其政教。凡建邦國,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凡民訟,以地比正之。地訟,以圖正之。歲終,則考其屬官之治成而誅賞,令群吏正要會而致事。正歲,則帥其屬而觀教法之象,徇以木鐸曰:「不用法者,國有常刑。」令群吏憲禁令,修法糾職,以待邦治。及大比六鄉(xiāng)、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考夫屋及其眾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
相關翻譯
周禮 地官司徒小司徒譯文
小司徒的職責,負責建立王國教官的為官法則,以考察王都中以及四郊和畿內采邑的男女人民的數目,分辨他們當中的貴賤、老幼和殘疾者,凡賦稅徭役的免除,和有關他們祭祀、飲食、喪事方面的禁令[…詳情相關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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